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工业设计领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提升我省服务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认定工作导则(试行)》,现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工业设计领跑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1.在浙江省域范围内注册,纳入本省统一核算,纳入信息传输、互联网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监测的企业。
2.企业业务规模、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其中互联网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信息传输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40%)。
4.从事特定细分市场业务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导产品(服务)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十或全省前五。
5.拥有1项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
7.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二)工业设计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企业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2.成立三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强的工业设计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信誉,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3.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业态,工业设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
4.人才队伍和结构科学合理,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鼓励设计人员参加全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工业设计从业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业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5.工业设计业绩突出,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万元,年服务制造企业20家以上,近三年累计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等20项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包括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iF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的企业。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
7.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二、申报材料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1.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跑企业培育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披露软件和信息服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从业人员、研发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4.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
5.主要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明、行业资质荣誉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等;
6.诚信承诺书;
7.其他可以证明企业行业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工业设计
1.浙江省工业设计领跑企业培育申报书;
2.企业设计研发费用支出、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情况;
3.工业设计成果获得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证明材料;
4.国际、国家级、省级相关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
5.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证明材料等;
6.近三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诚信承诺书;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行业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材料报送
由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汇总后组织初步遴选,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审核,并于6月12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经信厅。
省经信厅组织开展初审工作,择优形成初审推荐名单;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组织复审,评选出领跑企业名单。
四、联系方式
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省经信厅软件处 沈卓憬,电话:0571-87056455,邮箱:1027967638@qq.com
2.工业设计
省经信厅服务业处 黄哲明,电话:0571-87058270,邮箱:410277218@qq.com
附件https://jxt.zj.gov.cn/art/2023/5/31/art_1582899_25516.html: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