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动刀”排污许可制 加码工业污染治理

  排污许可作为环境许可中一项点源排放管理的核心工具,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律对企业的排放行为和政府对企业的监督做出规定,通过许可证法律文书加以载明的制度。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建立排污许可制度不仅是实现面向环境质量的环境管理转型、建立规范严格的企业环境执法体系的基础和关键,也是现实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空气环境管理方面,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全面落实‘大气十条’,取得了积极进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日前公开表示,虽然环境质量管理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环保管理较为粗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超标排放或违法排放等问题,未来将通过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全面推进和完善环境保护各项制度。
  具体而言,首先是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推动排污许可条例的出台,通过排污许可证监管,为空气质量管理奠定基础。其次,是制订管理名录,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同时逐步将固体废物和环境噪声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再次,是出台系列技术文件,提高许可证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规范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和监管。此外,还包括推行企业守法承诺,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管理新格局。
  环境管理制度之变
  对此,国家环保局首任局长曲格平曾经坦言,“环保部真正的、最大的权力是环评”。作为从源头预防建设项目污染和破坏生态最重要的一项环保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直是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抓手。不过,由于政府部门在环评工作中“重审批、轻监管”,导致很多环评报告的信息都存在虚假情况,环评机构也成了协助造假的“帮凶”,用陈吉宁的话说就是“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
  为此,环保部决定改革以环评为核心的整个环境管理制度。2015年12月,在“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上,环保部长陈吉宁曾明确指出,环保部正着手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并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介绍说,过去,环评类似于营业执照,只是孤立地确认排污合不合法;改为排污许可证后,会根据这一地区的环境容量核发许可证,如果环境容量不够就不发了,这样一来环境管理就与环境质量挂钩了。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指出,过去在环评制度下,企业上一个项目只要环评报告通过就可以了,环保执法来了,环保设施就打开,走了再关上;将来颁发排污许可证,政府规定企业一年只能排多少污染物,企业则要根据自己的审计报告向政府部门“自证清白”,这样就会促使企业自觉控制污染物,减少排放。
  曾多年停滞不前
  而事实上,长期以来,停滞不前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几乎是每一任环保部负责人都十分头疼的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又称排污许可证制度,这项许可是环境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赋予组织和个人排放污染物权利的凭证,其目的在于明确排污单位在进行污染物排放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实现排污单位日常生产阶段的排污行为控制。
  “排放许可是法定的许可程序,排污者拿到许可证后才可以依法排污,同时许可证也是执法监督的一个基本依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在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看来,排放许可制度是国际通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基本制度,目前,美国、日本、德国、瑞典、俄罗斯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等均已对水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
  此外,对于近年来我国力推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来说,排污许可也是一项关键要素。然而,我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了20多年至今仍在蹒跚起步。其实,早在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就启动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但在2009年推出征求意见稿之后却戛然而止。
  直至2014年,新《环保法》从顶层设计上增加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内容后,当年底环保部才公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但此后这项政策又默默退出了公众的视线。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迎重大利好
  而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看来,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把对污染源管理的所有制度都整合为排污许可证,进行系统化、专业化、不重复地污染源管理,可以实现监测数据统一、信息共享等。虽然国家层面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但是,一些地方已经启动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试点。
  获得环保部批复,2016年5月,海南省“石化化工、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召开,正式启动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首批11家石化化工、火电、造纸行业的企业今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除了海南,浙江、山东等地也在积极推进相关试点工作。但是,为什么从2014年底开始征求意见至今将近两年时间,国家层面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迟迟未能出台呢?上述知情专家介绍,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一个整合性的制度,难点是已有的环境管理机构、管理模式需要进行调整,环保部门内部调整幅度会很大,虽然环保部已经开始调整了,包括成立了气、水、土三司,但是,仍旧不够,监察、环评等部门的工作也需要调整。
  “现在不仅是制度出台,而是实施方案需要高层批准,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目前方案没有公布,管理部门也没有动起来,公布了之后,肯定要动起来。”该知情专家说。
  同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于环保市场而言,将带来重大利好。宋国君认为,排污许可证制度带来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工业污染的治理,企业不加大投资可能会达不到要求,还有就是环境基础设施方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建设投入也会增加,影响是一个长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