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有大动作, 监管失职部门你们要小心了!

  杭州将于今年9月4日-5日举办G20峰会,为保障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及浙江未来空气环境的改善,浙江省日前修订了一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赋予环保部门一项“特权”。“为做好G20峰会筹备和举办的相关保障工作,省人民政府及相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必要规定一些临时性的行政措施,其中有些措施可能超越政府的权限范围。为保证这些临时性行政措施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宜由省人大常委会做出授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说。”

  2014年,浙江省设区的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3μg/m3,同比下降13.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7.1个百分点。在5月23日在杭州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听取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其中不仅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还对大气污染防治作了细化完善,其中还赋予环保部门一项“特权”:对没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可向相关机关提出处分该部门负责人的建议。修订草案新增一条明晰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煤炭质量管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对于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除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等处罚外,修订草案引入了社会诚信档案这一制度,让公众来督违法者

  “健康星球 健康人类”报告的数据显示,2012年,大约1260万人由于环境问题死亡,占全球死亡人数的四分之一,每年因环境恶化而过早死亡的人数比冲突致死的人数要高234倍。空气污染、气候变化、化学品暴露以及水污染是导致人类死亡的重要环境因素。 

  为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浙江省还成立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分年度的实施方案,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杭州、绍兴等地还成立了“治气”的专门机构。

  此外还设立了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省部属燃煤电厂脱硝改造和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建设等工作,2014年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资金88亿元,社会投入462亿元。

(转自点绿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