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厅有关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专业范围
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材料、轻纺、石化工程6个专业。
(二)申报对象
省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在浙的部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报。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9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要求按照《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具体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8page1.jsp?column1=8ad500539e16cea7019e19a893bb5273&column2=2&t=1778546947770)。
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4-2026)年度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严禁上传涉密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范围、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破格推荐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请在职称平台首页-职称评审计划(2026年度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平台。
(三)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归口职称受理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点)登录职称平台接收材料并审核后,推荐至省经信厅中评委。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推荐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19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下级评委会(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点)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审核要求
1.申报对象要真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佐证材料中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查询证明,以及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论文查询证明。对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2.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基本条件、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按规定履行好推荐职责。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对管理松散、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和推荐质量较差的下级评委会(省级主管部门受理点),将实施工作约谈,责令停止审核推荐工作、限期整改、消除影响。
五、联系方式
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0571-88228292、86070951、88228291;省经信厅人事处:0571-87058121。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4日

